沈阳房产网 > 沈阳房产问答 > 沈阳买房 > 沈阳买房风险 > 辽宁沈阳的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辽宁沈阳的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我和老公居住的房子是公公单位的成本房,公公是单位领导,住房没达标,单位照顾跟单位另要的房。为了不影响公公的名誉,04年没结婚以前,老公以他个人名义和公公的单位签订《购房协议》,并交3万元预付房款,05年结婚后又交了8万元,并办理了房产证。8万元是婚后婆家给的,但我娘家也给了5万,我认为婚后又交的这8万房款应该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请问,这种购买单位成本房,先签协议交部分房费,婚后又交大部分房费的情况,算在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男方有外遇,怎样分割财产才能保护女方。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