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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我在广州购买的住房公积金,在肇庆全款买的一手楼,且支付最后一笔房款已超

我在广州购买的住房公积金,在肇庆全款买的一手楼,且支付最后一笔房款已超过2年。我现在想提取公积金,能否以“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申请类别提出申请?如果能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如果不行,可否按其它类型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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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3 热心网友

     您好!        职工以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申请提取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以后可每半年提取一次,直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若从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首次申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不能通过该房屋申请办理。 谢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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