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年6月16日辞职后,应聘到新单位工作,导致6月份贵阳公积金未能缴纳,新单位于7月份已为我补缴了6月份公积金,查询仍不符合连续缴纳6个月的贷款条件。请问这种情况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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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断缴不超过三个月,并及时补缴,不影响你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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