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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提取-我于2018年2月30日申请公积金提取,现帐户上的公积金已提取出来了,请问201

我于2018年2月30日申请公积金提取,现帐户上的公积金已提取出来了,请问2018年3月份开始,可否每个月提取一次,可以的话,怎么样办理手续,可以自动转帐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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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        职工以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为提取条件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职工每半年提取一次,即上次提取转账时间与下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必须满6个月或以上,即上次提取到帐时间与下次提取到帐时间间隔必须满180天或以上。以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以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为提取条件的,只能提取一次。       暂无每月提取政策。        定期自动转账周期为半年或1年,目前可办理定期自动转账的申请条件:1.广州市内购房且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购房。2.租房提取中条件(三)租房自住但不能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发票的,可申请提取600元人月用于支付房租。详情可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articlescatalog_2c9032504e77627c014e99d989ed02c02018-02-11article_ff8080813b9be888013b9d8fa4fe0035ff8080813b9be888013b9d8fa4fe0035.html谢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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