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房产网 > 淄博房产问答 > 淄博其他 > 淄博法律纠纷 > 淄博房产纠纷-您好,我在卖我自己的房子时出现的问题。有点长,您慢慢看,别着急。2010年

淄博房产纠纷-您好,我在卖我自己的房子时出现的问题。有点长,您慢慢看,别着急。2010年

您好,我在卖我自己的房子时出现的问题。有点长,您慢慢看,别着急。 2010年12月18日我与邹某在世华地产签定了卖房合同,(我是业主即为卖方)。成交价为实收46万。当天已交2万定金给我,第二天又去银行做了首付资金18万多元的监管。买方在2011年1月7日获得银行承诺涵,利率是8.5折,于1月18号得银行电话通知,国家利率调整9.5折,银行不会按照85折放款,叫买方去按95折签字才能放贷赎楼,买方不肯去签字,原因是银行调整了利率要多出钱。1月28日买方通知我,说我违约。 我翻阅了一下合同是这样写的,我挑相关的给您说明。(1)买方如银行出具承诺涵后最终无法按预先承诺金额发放贷款的,买方应获知事实之日起10日内补足全部应交款。(而买方获知该95折利率并没有去银行签字,1月18日获知,1月27日规定的10日以满也没有去签字)。请问是不是买方违约? (2)买卖双方需支付的费用合同是这样写的,营业税,土地税,契税,等等一切费用,是都由买方负责缴纳,卖方支付为0项。在这条下面写着由政府原因发生税费利率等调整,如有新增,则新增部分由买卖双方(各自)按政府规定承担,如有减少,则减少部分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