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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房产纠纷-有一套房子,为三前单位分配给父亲的经济适用房,(至今未拿到产权证但快拿

有一套房子,为三前单位分配给父亲的经济适用房,(至今未拿到产权证但快拿钥匙了)因当时父母,及其他三个兄弟姐妹均因无钱购买,遂口头协议放弃,有另一位顶替父亲工作的女儿独资购买,现在其父母及弟弟又想要用当时的买价购回该房,并称该房为父亲的产,但每次交款均为该女儿署名办理,父亲从未办理过交款手续,这位女儿应该怎么办?这房算父母的产吗?应怎样分割?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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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有出资证明的等证据的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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