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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配偶一直不取出肇庆公积金来还首套房款,请问我配偶怎样才可以第一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呢

你好!本人购买首套房时办理商品房的组合贷款,因当时配偶的公积金未满一年而未办理公积金贷款,导致我单方办理的组合贷款。现配偶有满一年的公积金缴费记录,还可以添加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吗?另外,如果配偶一直不取出公积金来还首套房款,请问我配偶怎样才可以第一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呢(没有贷款记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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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申请肇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要条件:申请人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须满1年以上。每个家庭目前只提供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婚姻续存期间夫妻双方都有缴存公积金的,不能分开各自申请公积金贷款;正常结清或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再受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申请。夫妻双方可提取公积金还贷,首次支取数额为首期房款加实际还贷金额,其后支取每周年申请一次,每次支取额不得超过当年的还贷本息额,支取至还完贷款本息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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