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你好: 咨询一下,我对象患有慢性肾病,在省内医院就医治疗均没有效果,现在想去南京一家肾病研究所治疗,想问问能否报销医药费,报销比例是多少。 盼回复!!!谢谢_东营

你好: 咨询一下,我对象患有慢性肾病,在省内医院就医治疗均没有效果,现在想去南京一家肾病研究所治疗,想问问能否报销医药费,报销比例是多少。 盼回复!!!谢谢_东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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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你好,根据《东营市城镇职工住院、转院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需异地转院治疗的病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本市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病症; 2、本市最高级别医院及市专科医院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 需异地转院治疗的,应当由就诊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医生填写《转院审批表》(附会诊意见),经医院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未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而自行转院的,一切费用自理。 二、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 1、在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为:职工 700元,退休人员600元;超过部分,职工负担25%,退休人员负担20%。 2、在二级医院住院治疗,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为:职工 600元,退休人员500元;超过部分,职工负担20%,退休人员负担15%。 3、在一级医院及其他类别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为:职工500元,退休人员400元;超过部分,职工负担15%,退休人员负担10%。 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0元。 转往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负担住院费用的比例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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