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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一套在太仓的房子出售给了对方于42万成交的,对方先付了2万订金约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吗?

你好,我本人一套在太仓的房子出售给了对方于42万成交的,对方先付了2万订金约,然后我把物业费都于交完等签约时他们不要房子了,结果吵得不可开交去法院起了,然后我没有去结果法院杳封了我的银行帐号!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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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8 热心网友

    你要积极应诉,争取有利判决。对方提出保全财产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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