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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两年房产纠纷-我2006年7月协议离婚,双方在协议书上签署"财产无异议",但并未约定任何具体内

我2006年7月协议离婚,双方在协议书上签署"财产无异议",但并未约定任何具体内容,就是一张空白表格下面签了个名。因婚后双方一直实行AA制所以口头约定自己名下的财产归自己,我们共同出资购买轿车一辆(写她名)归她,各自单位分房一套归各自名下。我婚前另外贷款购买商品房一套,婚后取得房产证(写我名)并有部分还款,离婚时口头约定归我。房子离她单位很近,当时对方有病我主动让她暂时居住,我住她分的楼房,我自己分的平房出租。问题是我现在想理顺关系不再纠葛,即把她分的房子还给她要回我自己买的房子,但对方要求按现在市价平分这套商品房,否则决不搬出。我该怎么办?对方的要求合法吗?我要提起诉讼这官司怎么打?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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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7 热心网友

    口头的约定难以举证去证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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