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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父母去世,房本是父亲名字,我是唯一儿子,还有三个姐,书面遗嘱按不等份分给我们四人,我占大部分,

父母去世,房本是父亲名字,我是唯一儿子,还有三个姐,书面遗嘱按不等份分给我们四人,我占大部分,4人签字认可,但未公证。现我要全部继承,三个姐同意,请问此情况与无遗嘱继承费用有何不同,房产价值40万,请计算公证与过户费。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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