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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婚前房产纠纷-我和女朋友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我出10万,女友出40万,房产证上写的是她的名

我和女朋友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我出10万,女友出40万,房产证上写的是她的名字,她的妈妈要求我写20万借条给她妈妈,说这个房子我拿30万,以后钱我还,当时感情好,答应了!现在由于出现感情问题,分手了,我打算要回我的10万元钱,女方不打算给我,还说我欠她妈妈20万,我说房子不是我的,凭什么我还,之前是建立在咱俩婚姻基础上的,我答应还,现在感情破裂了,我不会还的。刚分手时女方答应还我10万元钱了,有聊天记录,现在不承认了。请问,我一法律途径能否要回这10万元钱,当时我给她的是现金,没有银行记录,现在有的只是聊天记录,她承认她欠我10万元钱。还有,我在湖南,她在河北,房子买在河北,请问,通过法律途径,是不是只能在房子当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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