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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土地赔偿-中铁十七局占用耕地复耕费污染费噪音费没处理

中铁十七局占用耕地复耕费污染费噪音费没处理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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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9 热心网友

    您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一般对造成耕地或非农用地破坏的,且没有条件复垦或复垦不符合要求的,按照规定应缴纳“土地复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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