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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纠纷-我家是云南临沧市凤庆县农民,2008年1月14日我家核桃树被人砍掉60多棵。起因

我家是云南临沧市凤庆县农民,2008年1月14日我家核桃树被人砍掉60多棵。起因是他家和我家为一块山林的经营权产生争执,我家有83年的土地使用证和95年的山林承包证,且四至界限相同。他家也有95年的山林承包证,且四至一样。但是没有83年土地使用证。为此产生争执,引发砍树一事,在此之前,树一直由我家经营和培植。 事后,经过政府解决,把争执地一分为二,但赔偿却一直没提到,后上诉到地方法院,他提出他家砍掉的是自己的树(经过重新确权后)这和法吗?请问怎么提出民事赔偿?还有行政部门对土地确权做法合法吗? 对赔偿金额的确立地方物价可以对私人损失进行评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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