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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的 合同问题

您好:! 我购买的期房是今年10月30日要交房的,开发商在11月3日,在工程没有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就向我交房。当时我不清楚交房的手续就把钱交了,可之后发现一些质量问题才知道,开发商是在骗我们的,房子还没验收合格呢。 后来我去找他们要在没合格验收交房之前,他们要承担的一些费用,(之前是我不知道先交给他们了)他们拒绝给我,只是说你不是告呢么你告去。 还有合同上的建筑面积是115.22平方米,可实际交房时他们说测绘后建筑面积是120.25平方米。合同上还说,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部分由开发商承担。115.22x1.03=118.6766 120.25-118.6766=1.5734是由开发商承担的可交房时补房款他还是多收了1.5734平方米的房款。我想请教一下,我现在该怎么办,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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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可以通过诉讼途径,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将多交的钱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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