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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租房合同未到期,房东就已卖房,该怎么维权

去年我租赁了房东的两室一厅居住,并且签订了楼房租房合同,约定租期3年,房租为每月2500,每年1月份将全年房租支付完毕。今年1月我已经将全年的租金交给了房东。但前几天,房东找到我说,他已经和别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把房子卖了,要我尽快搬离。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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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已经签订楼房租房合同,并且租期未到,承租房屋就被房主卖掉,作为承租方其实也不必惊慌,法律上除了规定房屋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外,《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便是“买卖不破租赁”——即使承租方不想购买该房屋,也可以依据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使用承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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