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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的 离婚财产纠纷!!!

现在结婚一年多要离婚,有一个孩子,房子是我婚前自己买的,到现在还没有办房产证,车子也是我婚前自己买的,但是车子上户日期和登记是一天,请问要是离婚的话,对方有权利分割车子和房子吗?现在还没离婚,他就把家里她结婚陪嫁的东西搬走完了,还把我的车子开走了,说明车子不给我拉,我还能起诉要回来吗,车子算是婚前财产吗?车子算是我的婚前财产的话,现在被女方不知道开到那里去了,车子是我自己的名字,如果我不签字过户的话,她能给我卖掉吗?她把孩子也带走了,我给她要车子,她说车子被她卖掉给孩子看病吃饭花拉,我没签字过户的话她私自卖掉说钱给孩子花了,我还能怎么起诉要回我的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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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 热心网友

    您好,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直接起诉解决。在我国早期的婚姻法等相应法规中,对婚前财产未作规定,默认结婚后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财产。但经修改的婚姻法中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相关规定如下: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引者注:此处十七、十八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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