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房产网 > 黔东南房产问答 > 黔东南买房 > 黔东南购房建议 > 请问,2016年8月我在我们县城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正在修建中,合同说明要在17年年底交房,而后才办理房产证。当时我买房的时候,我刚参加工作不满一年,住房公积金未缴纳满一年,

请问,2016年8月我在我们县城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正在修建中,合同说明要在17年年底交房,而后才办理房产证。当时我买房的时候,我刚参加工作不满一年,住房公积金未缴纳满一年,

不能用来办理黔东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所以就先办理按揭贷款买房,售楼部和银行都跟我说满一年就可以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今,满一年了,我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说不行,必须办得房产证才能转贷。我就觉得不可思议了,那为什么直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就不用房产证?房产证到时候办下来了,同样是拿到银行做抵押,为什么转贷就不行了。商品房交房后办理房产证最快也得一两年。那还不把人熬死。求解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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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3 热心网友

    你反映的问题,公积金窗口的同志回答是正确的,因为公积金管理部门在办理职工申请的在建商品房贷款,是根据国家按揭贷款的政策执行的,当然没问题。但是,每一套房子只有一次按揭贷款资格,你在办理商业银行贷款时已经使用了这一政策,按说是不能办理第二次按揭贷款的。因为长期以来,在执行国家的按贷款政策时发现,有的职工因为种种原因,在购房时办理了商业银行按揭贷款,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政策优惠。为此,为了减轻这部分职工的负担,经与多方协调,制定了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有关政策,而这一政策的核心和关键点就是:置换贷款的前提条件必须是要求办理置换贷款的房屋需办理好房产证才能办理置换手续。其主要原因是落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抵押物。你想想,没有担保抵押的情况下,无论什么贷款,可以发放吗?希望你理解。同时,站在职工利益的角度建议你,抓紧催促有关方面为你尽快办房屋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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