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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的 商铺转租法律咨询

甲将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合同约定3年。合同原先约定:“乙方不得擅自转租”。签约时乙提出如果生意不好,应允许自己把商铺转给别人。甲同意了。于是双方又在合同上追加“如需转租,需事先通知甲方。”之后,乙支付甲一年房租。几个月后,甲发现乙在未通知甲的前提下,已经将商铺转租给丙,而乙不知去向。丙要求甲按照原先的合同继续履行。问题:合同1年到期后,甲能否向丙提出中止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问题补充:乙方通知甲方,需不需要甲方同意,或者要不要书面同意。甲事后得知那个区域一般都是一年一签约的,当时不知道。至于乙将商铺转租给丙,中间有无赚取转租费,甲不得而知。 简而言之:合同签3年,租金付1年。如果丙坚持要甲继续履行原先的(甲乙)合同,甲能否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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