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婚存期内夫妻共同以贵阳公积金贷款购房一套,还贷中。已办产权,是双方名字,现离异,协议房子归主贷人男方所有,现女方要取消之前的共同还贷,并想再购房一套,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算第几套购房,另需要去产权处把女方名字去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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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离婚协议及离婚证等相关证明资料,并且明确房屋归前夫所有,只要你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属首套房。是否去掉前一套房屋名字看你自己的意愿,去不去掉都不影响你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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