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 > 厦门房产问答 > 厦门贷款 > 厦门过户更名 > 之前买的经济适用房,一开始用的公积金还的,后来换了工作断了,现在想改用儿子的公积金接着还贷,应该怎么操作?房产证还没有,每个月可以用公积金多少?这个可用的是怎么算的?

之前买的经济适用房,一开始用的公积金还的,后来换了工作断了,现在想改用儿子的公积金接着还贷,应该怎么操作?房产证还没有,每个月可以用公积金多少?这个可用的是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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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自2014年4月1日起,产权共有人或同户直系亲属一并列入委托人范畴。(一)、办理委托还贷提供资料1、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2、住房贷款合同原件。3、同户直系亲属办理公积金委托还贷的,另需提供户口簿原件。(二)、注意事项1、委托还贷的申请和撤销都必须由本人办理。2、委托人有多笔住房贷款的,可任意申请委托偿还其中一笔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视同公积金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两笔贷款。3、委托人在委托还贷方式上只能选择逐年还贷或者逐月还贷一种方式,在整个还贷期间,可申请变更一次委托转账还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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