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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开发商支付契税后怎样记账才合要求_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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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缴纳的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承受者人(购买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契税是以土地的成交价依照契税税率计算缴纳,即:应纳契税=成交价适用税率。其中:契税税率,根据《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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