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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龙港区某小区业主咨询物业费问题

你好,我想问一下关于物业费的问题。我在水木阳光小区,该小区在交房之初是有物业的,后来几年后物业逐渐不履行职责,垃圾没人清理,小区门岗没有人看护。所以有很大一部分住户没有缴纳物业费,当然也包括我。我们的理由就是物业没有尽到责任,所以我们没理由交钱。在2017年的上旬,新来了一家叫联城物业,承担起了本小区的物业清扫等工作。但是最近贴条在各个住户家门上催缴物业费,竟然从之前没有物业管理的时间段收取,所以我想问问,联城物业这样做对不对,我们有没有必要缴纳?望尽快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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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5 热心网友

    您好,您所咨询的水木阳光小区物业费问题,经我中心了解,现回复如下:2017年5月15日,联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入驻水木阳光小区,对该小区进行服务管理。在与前物业公司(中天物业)办理交接时,将中天物业公司的保洁4人、保安4人以及业主拖欠物业费的债务问题也一并移交给联诚物业公司。联诚物业公司入驻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后并未向业主收取2017年的物业服务费。现物业公司为保证小区的正常运营,在2018年初,物业工作人员开始入户走访并收取2017年度的物业费。对于业主前期欠缴部分,物业公司已与业主讲明债务关系,但是并没有向各位业主采取任何的强制措施要求业主必须缴纳2017年之前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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