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房产网 > 营口房产问答 > 营口交易过户 > 营口税费计算 > 营口某市民咨询二套房买卖税费_沈阳

营口某市民咨询二套房买卖税费_沈阳

原房子是89年建造的,本人居住10年,因房子老旧,为改善居住条件,本人于2016年公积金贷款买了新房,现老房子出售,需要缴纳哪些税费?请电话回复,联系电话:***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转让环节(卖方)主要涉及的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个人所得税。1、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第五条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2、城建税。按住房转让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的7%缴纳城建税。3、教育费附加。按住房转让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的3%缴纳。4、地方教育附加。按住房转让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的2%缴纳。5、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规定:(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所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出售自有住房的应纳税所得额,按下列原则确定:①个人出售除已购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②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③职工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用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3)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规定:①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②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