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房产网 > 广元房产问答 > 广元贷款 > 广元过户更名 > 广元市婚前个人全款买了套房没公正过,可产权证是结婚后才拿上的,但名字是自己个人的,这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广元市婚前个人全款买了套房没公正过,可产权证是结婚后才拿上的,但名字是自己个人的,这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个人全款买了套房没公正过,可产权证是结婚后才拿上的,但名字是自己个人的,这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婚前个人存款,在婚后的时间里银行自动转存这又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x****4 热心网友

    婚前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分两种情况:一、房款全部是一方婚前支付,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多大争议,根据的理论,应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属个人所有,其增值部分,系由个人本身衍生而来,并非婚姻存续期间投资或经营所得,也不属于共同财产,不参与分割,但一旦出现纠纷,需要出具购房合同、发票等购房手续证明婚前个人出资购房的事实,如需进一步证明,也可作个夫妻婚前。二、一方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其余的是办理按揭,婚后取得房产证,对此房产属还是个人财产,有两种观点:1、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理由:《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凭证,是由国家法定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用于证明对房屋拥有物权的唯一、排他的证明。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房屋登记是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是房地产取得、变更、设立的标志。《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因此,取得房产证,才是取得房产物权即房产所有权的标志。既然是在婚后取得的产权证,那么,在婚后对房产物权的所得自然要适用《婚姻法》第十七的规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2、该房屋应为一方个人财产。理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且支付首期房款,至于婚后是否存在共同还款行为、产权证是否系婚后得到对房屋的产权归属没有影响。婚后存在共同还款行为的,属于只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的情况,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不能认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离婚时取得房产证的一方有义务对对方进行适当合理的补偿。本人倾向后种观点,也认为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一方专属!在这里我们并不否认房地产权证的发放是取得物权的标志,也就是说,我们并不否认房产物权为婚后取得。但是,婚后房产物权的取得并非无中生有、凭空取得的,而是依据一方婚前的债权取得的。一方婚前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房屋预售合同》,自然取得了有要求房产公司交付房屋的权益,此种债权来源于合同,系合同之债。对于房屋交付,自然拥有期待权。而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产证的行为,实际是他婚前债权在期待后变成物权的过程,其取得物权的行为,完全是因其婚前拥有的债权演化而来。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法院如果就判定该房产证为夫妻共同财产,不仅将一方婚前一人的权利判成与另一方共享,并且这种判决显然不公平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