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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地局的领导,你们在开发商开发楼房时已经收取过土地出让金了,为什么在二手交易时又要向买卖方收取,你们这岂不是收了双重_太原

请问房地局的领导,你们在开发商开发楼房时已经收取过土地出让金了,为什么在二手交易时又要向买卖方收取,你们这岂不是收了双重钱吗,其实哪个楼盘交了土地出让金你们是可以有底簿可查的,为什么还要让客户提供?开发商一般是不给提供的,所以你们无形之中就又可以再收取一份钱,假如一套房子交易N次,你们完全可以收取N次钱的,这样做是否合适。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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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关于缴纳土地出让金,若是开发商已经缴纳无需再次缴纳,需要业主提供票据,我局也会查档核实,未缴纳过过户时需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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