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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房屋买卖及买卖合同

我房子于07年卖给同村人,目前该房子还未过户,房产证还在我这里 1.由于占地赔偿,我想要回房子可以吗? 卖方拒绝协商2. 我楼下实为5间,楼上为3间再加一个晒坝。除楼房外,偏房如厨房,还有一间放置其他东西的房间,还有农村的地坝等都未纳入合同合同只谈到楼下3间,楼上2间。但房屋界限描述包含了所有房屋及偏房。合同内容未提及房屋面积假如房子我无法要回,根据合同可否理解为除楼下3间,楼上2间,其余房屋、厨房、地坝等还是属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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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恐怕很难,既然都是同村人,应当履行协议,当然也可以与对方协商给你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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