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长春)-长春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2013年06月商业贷款买的二手房,还款三个月
长春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2013年06月商业贷款买的二手房,还款三个月后在10月份提取过一次公积金,我想了解一下现在可以凭房产证和所有购房时的发票进行一次性提取剩余的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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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职工商业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还款期内,夫妻双方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12个月还款额,直到该笔贷款结清。根据您的描述,该房产是以商业贷款的方式购买,如能准备相关提取材料,可以按照商业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方式申请办理提取业务,不可以按一次性购买自住住房的方式申请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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