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房产网 > 嘉兴房产问答 > 嘉兴买房 > 嘉兴买房风险 > 嘉兴联名购买的房子在离婚后如何分配

嘉兴联名购买的房子在离婚后如何分配

结婚后我和他一起创业买了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首付是两个人共同付的,办理贷款的时候也是两个人一起办理的,贷款每月支付800多块,两个人都需要支付!(也是从我们共同经营的店铺里的帐务支出的),离婚后,他要房产及店铺.一次性付清30万元给我,但是他却说拿不出那么多钱来.最后是一点点给的,(2008年10月办的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是在2009年3月31日前付清给女方的全部款项,也有写明离婚后那个余下的房货由他自己支付)现在离婚一年半了,他还差6万5千元款未给我,向他要,他就赖皮了,我想请问,离婚后那个房产证的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这个房子还是不是属于两个人所有?(一直没有办理一个人所有的过户手续),我要如何要求他偿还那余下的款项?我并不是想要那个房子,只是想在痛苦分开后拿到应该属于我的那份.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