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河滨花园小区购买的住宅正房和车库(地上)不在同一栋楼上,办理的房产证登记了房屋和车库的位置、面积,但土地使用证只登载了正房的使用权面积,而没有车库的使用权面积。请问车库、储藏室等附属建筑是否参与分
我在河滨花园小区购买的住宅正房和车库(地上)不在同一栋楼上,办理的房产证登记了房屋和车库的位置、面积,但土地使用证只登载了正房的使用权面积,而没有车库的使用权面积。请问车库、储藏室等附属建筑是否参与分割土地使用权面积?如果可以,应该如何办理?如果车库不能参与分割,请问有什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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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你对我们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城镇居民住宅土地分割登记发证是依据房产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进行分摊计算使用权面积的。如果你所购买的车库或储藏室等附属建筑物(不管是在地上还是地下),房产证书上没有登记建筑面积(不包含车库或储藏室等附属建筑物建筑面积)的,就不能分摊土地面积;如果你所购买的车库或储藏室等附属建筑物房产证书上登记了建筑面积(包含了车库或储藏室等附属建筑物建筑面积)或有单独的房屋产权证书的,就可以分摊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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