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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卖方在2017年3月底和买方签了房屋买卖居间合

我是卖方在2017年3月底和买方签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如果在2017年6月28号买方贷款没有申请下来就是违约,买方在6月20号左右告知不买了,但又想退回部分定金,我卖方可以不退吗,我这房子还想卖,可以直接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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