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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旧城区的老房子,是否在居住满五十年后,可以申请土地所有权

这旧房子的土地证是我爷爷的年代的,(叶剑英时代发出来的)现在我爷爷都过世六十年了,我爷爷有几个老婆,我爸和我叔是现在在世的两个儿子,我爸都有着不多八十岁了,我叔都七十多岁.我爷爷其它儿女都不在本国,都几十年没回来过,而且都没有联络,现在想重建房子,但如果要找回我爷爷的子女回来签名才能重建的话,这是没可能的,.所以现在想问一下,是不是有一条法规,说在本土地居住满五十年,就可以申请这土地的使用权呢?这样就不用麻烦到失综几十年的所谓亲人啦!谢谢帮忙解答!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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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芋光 经纪人

    你好,这个是不行的,政策是需要资料说明,而不是单凭你说你居住满50年就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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