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月1日起,将实行按月自动从借款职工的遵义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公积金冲偿每月贷款本息,这是便民好事。问题是我是首套房,行政还在走贷款流程,
如果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动开办此项业务,那么是否意味着我公积金账户余额3万左右无法申请一次性取出?只能放账户里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慢慢代扣?
全部1个回答
-
自2016年1月1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借款职工签订《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个人贷款协议》。系统自动按《协议》约定按月从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中扣划资金冲还贷款,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差额部分再由借款职工进行现金还款。详情请咨询当地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