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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的公积金从10月开始计算缴纳。这种情况是否满足济宁公积金贷款条件

我在青岛缴存公积金(2011年10月-2013年10月),于2013年10月到嘉祥行政单位报到,嘉祥的公积金从10月开始计算缴纳。这种情况是否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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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 热心网友

    您好!济住字〔2007〕4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申请人在调入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足12个月的,原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情况证明后,可予办理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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