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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产证及土地证变更(过户)为我对象的名字?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有什么费用?谢谢领导的回复!_东营

请问房产证及土地证变更(过户)为我对象的名字?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有什么费用?谢谢领导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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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东省实施《房屋登记办法》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已登记为夫妻共有,又申请改为一方所有,或已登记为一方所有,又申请改为夫妻共有的,应当办理转移登记。婚前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婚后夫妻申请改为共有的,应当办理转移登记。” 应缴纳的费用:房产交易手续费3元㎡(住宅),8元㎡(非住宅);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元套(住宅),550元套(非住宅);印花税5元本。(承办单位:市房产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808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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