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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是美籍华人(单身未婚)。委托我出售他在昆山的房产。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和公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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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3 热心网友

    房产委托行为,是房产所有权人 (委托人)将办理与房产有关的事务,或者实施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 (买卖、出租、抵押等)的权利授与受托人的意思表示。房产委托行为又称房产授权委托行为。房产所有权人申请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其房产委托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房产委托公证又称房产委托书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如果委托代理人能够出示买受人委托的公证书,证明此份合同有效。   同时,根据《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指导意见》第三条 委托人申请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应当亲自向公证机构提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委托书一定要经过公证,否则不具备法律效力。     如果购房手续本人无法办理的可以由家人代为办理,但代办人必须有合法的书面授权书,该授权还应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具体需要到委托人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书的内容注明受委托人的权限有办理购买房商品房的合同文件等的签名;及办理房屋贷款的手续等,代办人携带委托代办资料、代办人身份证,以及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人的《委托书》,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建议您朋友咨询当地的公证机关或大使馆。 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和支持,欢迎下次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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