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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产权归***还是个人?有什么值得注意的

有没有人知道保障性住房产权是归谁?是归***还是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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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性住房分为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4大类。不同类型的保障性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也有不同的标准。保障性住房来源包括:政府投资建设的住房;政府购买、改造、租赁的住房;政府依法收回、没收的住房;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与政府约定建设的住房;住房建设中配建、代建的保障性住房等。产权存在争议或者纠纷、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或者不符合保障标准的房屋,不得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保障性住房供应对象为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限价商品房供应对象为城镇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办法》要求,享受保障性住房对象出现以下几类情况的,由各级主管部门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由保障性住房产权所有部门或单位收回或回购保障性住房。这些情况包括:虚构隐瞒户籍、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等情况取得保障性住房的;违规出售、出租、出借,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房居住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或者公共租赁房租金的;家庭的收入、财产、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廉租住房或者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的等。已经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对象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办理退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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