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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土地管理又出新规:禁止别墅类房地产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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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0 热心网友

    为加强土地管理,提高利用效率,促进节约用地,近日,市政府研究出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意见》,从14个方面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其中,明确规定禁止别墅类房地产项目用地、严禁开发商“囤地”、经营性用地必须以“净地”方式供应、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等。 ◎坚决禁止别墅类房地产用地 市政府要求严格执行供地目录制度,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等限制性生产项目用地,坚决禁止别墅类房地产、高尔夫球场、赛马场、各类培训中心项目用地,从严控制*政机关办公楼用地。积极探索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的有偿使用制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不得圈地搞“花园式工厂” 对工业用地,市政府要求严查土地用地规模,提高土地使用利用率,除特殊生产企业以外,一律不得再建三层以下标准化厂房。对进入开发区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小于500万元的项目,不再单独供应土地。工业项目的建筑容积率一般不得低于0.8,建筑密度一般不低于35%,绿地率一般不高于15%,严格控制工业项目内的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圈占土地搞“花园式工厂”。教育、工业、科技等项目用地范围内原则上不得建造成套职工住宅、宾馆和招待所等设施。 ◎经营性用地以“净地”方式供应 储备用地出让前,各级政府要妥善处理好土地、房屋的产权、安置补偿等法律经济关系,完成必要的前期开发整理,形成建设用地条件。土地前期开发整理要引入市场机制,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实施单位。经过前期开发整理的土地,依法由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出让。经营性用地以“净地”方式供应。 ◎防止房产开发企业“囤地” 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大面积“圈占”、“囤积”土地行为发生,各地在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中,要合理控制单宗土地供应规模,成片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应按“净地”分块供应,增加土地供应宗数,确保供应出去的土地能够及时开发建设,形成有效供应。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价款的,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发放土地证书,也不得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土地证书,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房屋预售等手续。 ◎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 在符合城市空间利用条件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利用城市地上地下空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利用地下空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价款上应给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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