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房产网 > 襄阳房产问答 > 襄阳其他 > 襄阳法律纠纷 > 二手房买卖纠纷-本人与2017年7月16日,与襄阳中介公司(王三)、房东签订二手房购买合同,交付订金和中介费后,发

二手房买卖纠纷-本人与2017年7月16日,与襄阳中介公司(王三)、房东签订二手房购买合同,交付订金和中介费后,发

本人与2017年7月16日,与襄阳中介公司(王三)、房东签订二手房购买合同,交付订金和中介费后,发现合同是由代理人李三签订且所留身份证号码都是代理人无房东任何信息,随后要求提供房东委托书,中介不提供,说房子以公正在本公司名下再三要求后提供公正书信息是7月18日公正张三名下,另打听该房已在拆迁范围,另可过户!但本人需要住房对中介这种欺瞒行为无法接受,随要求退房并退还定金!中介先提出我未按合同条约过户不退,随后说要求我把房子找人买了才退,目前拒不接听电话!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o****0 热心网友

    ,请问当时签合同时您是否被告知房屋所有人为张三,而李三是代理人呢?您是否被告知房屋的状况?中介可能存在欺诈,你可以去法院撤销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