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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以下2个问题咨询1.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何理解这句话‘(1)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我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自申请贷款之月起前两年不欠缴住房公积金’我妻子去年生孩子辞职在家,今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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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1、首先,在申请贷款之月前要连续交满6个月的公积金;其次,自申请贷款之月起往前推两年,公积金账户不能有“欠缴”的记录。(”欠缴“的定义为单位申报了却没有缴纳的现象。)2、作为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如果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合同签订之月前两年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和法定退休的除外),我中心将提前收回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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