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强烈要求改变置换方式)-泰安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值得称赞!但是其中的置换方式(泰公积金[2015]29号文件)严重不合理、不接地气、不解民情,如果老百姓可以一次性支付商贷的余款还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更不必谈商贷了!!!!让贷款人一次性支付商贷余款,你们再放款,和你们办理好手续直接拨付银行,有着天壤之别!吊着老百姓的胃口,就是得不到实惠!请考虑政策文件的合理性、可行性,真正做到惠民,为民,服务百姓!请及时回复,这不仅仅是几个人的利益和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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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开办置换贷款这项业务,就是为了给一部分因自身原因错过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能有一个转换的通道,通过转换后,能够减轻职工个人贷款的还款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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