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房产网 > 泰安房产问答 > 泰安贷款 > 泰安住房公积金 > 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泰安

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泰安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7****0 热心网友

    可以提取,但按照《泰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泰公积金委字【2009】1号文),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原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封存申请单》,连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报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住房公积金纳入“封存”户统一管理,1年内职工若找到新工作单位,由原单位为其办理“转移”手续,1年内未能实现再就业的,可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