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2管3线的费用咨询

四川达州市政府相关部门出了文,2009年2月1号后买房的人不再交2管3线的费用,作为普通的买房人也不知道国家的具体的法规,4月底买房开发商在签订格式合同时,加了补充协议: “受买人须在2009年8月30日到恒阳接房,受买人在接房时需缴清四通费6880元。其中。。。。。也就是包括水,电,气” 问他的补充协议合法吗?我们买房人的权益怎样能得到保障! 谢谢那位好心律师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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