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网 > 重庆房产问答 > 重庆其他 > 重庆房产政策 >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内设立药品销售点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和要求? 土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内设立药品销售点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和要求? 土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9****8 热心网友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城乡集市贸易市场没有药品零售企业的,当地药品零售企业经所在地县(市)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后,可以在该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内设点并在批准经营的药品范围内销售非处方药品。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