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答不办产权登记对权利人会产生什么影响?麻烦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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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依据:二、申报条件:(一)发证的范围:已经办理初始土地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所使用的国有土地。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暂缓或不予登记:1、未办理土地登记或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2、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经处理;3、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担保、抵押等他项权利;4、非法用地和违章建筑;5、使用集体土地;6、土地权属存在纠纷;7、其他应暂缓或不予登记的。(二)住房用地登记申请人:住房用地登记的申请人为现住房用地的土地权利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屋产权管理人,以及具有合法房屋产权的权利人,或者其他需要分割住房用地的土地权利人。三、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已售住房用地登记申请人须提交资料:1、原土地权利人应提交的资料:(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每幢单体楼1份);(2)机构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书、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其他土地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经确认的分割红线图原件;(6)单体楼房验线报告及图件原件、复印件;(7)宗地平面布置图(竣工图);(8)单体楼标准层平面图(竣工图);(9)业主位置分布图;(10)公安部门编制的门牌号码(11)其他应提交的资料;2、房屋产权人应提交的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所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主页复印件;(4)其他应提交资料。3、被分割后剩余土地登记申请人需提交资料:(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其他应提交的资料。四、实际办理方式:受理地点:规划与国土分局受理人员:受理时间:联系电话:7981695举报、投诉电话:五、办理时限:六、收费标准:每证33元;七、办事程序:1、登记申请:原土地使用者和房屋产权人同时向所在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提出住房用地变更登记申请和提交相关资料。原土地使用单位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住房用地变更登记,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自然人或机构)全权办理土地变更登记事宜;房屋产权人要在住房用地登记申请上签名申请。2、受理申请八、“下一步”告知:九、关注事项:1、权利人不满法律规定年龄的可直接为其办理变更登记。如:甲为其不满十六岁的儿子乙办理了房产证,现要求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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