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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您好!多谢您给我的建议。我买的是经济适用房,交房款时一并将地下室的钱也交了(全款)可签地下室补充协议时,开发商未(郑州)

您好!多谢您给我的建议。我买的是经济适用房,交房款时一并将地下室的钱也交了(全款)可签地下室补充协议时,开发商未通知我们。却将原本属于我的地下室和其他楼的住户签定了协议。(注:该户也交钱了,但日期比我交款的日期靠后)。 可问题是:我现在不想放弃地下室的所有权,我该怎么操作,才能得到我应该得到的?(开发商也承认错在他们,可另一住户很难协调)我能强行将物品搬到原本属于我的地下室吗?如果对方起诉,我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或我怎么做才能如愿以偿?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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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0 热心网友

    您好,按照法律规定,对于不动产签订协议,先签订者可以请求确认后签订的无效。同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双倍赔偿责任。这种情况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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