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房产网 > 呼和浩特房产问答 > 呼和浩特买房 > 呼和浩特购房建议 > 房屋交付-您好,我于去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上写的2011年8月31日前交房,交房条件是满足商品房验收合格。[呼和浩特]

房屋交付-您好,我于去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上写的2011年8月31日前交房,交房条件是满足商品房验收合格。[呼和浩特]

您好,我于去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上写的2011年8月31日前交房,交房条件是满足商品房验收合格。但直到2011年10月13日才打电话通知去领钥匙,但是据我们前期了解,直到10月13日,开发商的水电暖都未通,他们的借口是如果着急装修可以先从工地接水电。但是如果要装修就肯定改水电,到时候地砖铺好了,他们如果试水通电的话,有不合适的地方我岂不是还得重新撬地砖。再有马上15日北方地区要实施冬季供暖,如果领了钥匙,就得业主承担取暖费,但是他没有达到我们可以装修的标准,该怎么办。他们通知了领钥匙,是不是就预示着房屋已经属于业主,不去领就是我们的责任,到时候他的违约金就不用赔偿了!谢谢!期待您的回音。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您好,这个问题经常碰到!只能业主和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去协商!我估计您签合同时候没有跟开发商装修的标准是什么,不合格真么赔偿之类的文字说明!所以跟物业公司去交涉!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