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产网 > 合肥房产问答 > 合肥交易过户 > 合肥税费计算 > 交楼时,房地产商可不可以全预收业主3%契税

交楼时,房地产商可不可以全预收业主3%契税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f****7 热心网友

    契税委托开发商代缴代办是一种民事委托行为,需要双方协商,若不认可预收3%契税,可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关核税资料,业主到税务机关自行办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一、首套房缴纳规定如下: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1.5%;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二、二套房缴纳规定如下: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