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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使用证上的使用面积(中山)

请问商品房土地使用证面积和房产证面积是不是相同的?我的房产证上产权面积是104.69平方米,而土地使用证是却出现了21.05平方米的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也是一样,独用面积一项为空白这样正常吗?独用面积空白会影响到我土地使用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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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商品房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土地使用面积实际上是共用分摊面积,国土部门在实际操作中,是以单栋楼房为单位,按共用分摊土地的原则,核准该栋楼房中每套商品房的相应分摊用地。即商品房土地使用权面积为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除以该幢房屋的层数。土地使用证上“使用权面积”一栏有“独用面积”和“分摊面积”两项。“使用权面积”等于“独用面积”加上“分摊面积”。“独用面积”是指储藏室、一楼院落等本户独自使用的建筑所占土地面积;“分摊面积”是指一个楼或多个楼群中属于所有户下共同使用的土地面积中按照各户建筑面积所占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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