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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 尊敬的,祝您节日快乐 1.我在2007年10月租了一村的临时建筑方,首付租赁费6.5万,因此房屋严重漏雨,并断水造成无法使用。 2.此方签了五年,合同中写明

尊敬的,祝您节日快乐 1.我在2007年10月租了一村的临时建筑方,首付租赁费6.5万,因此房屋严重漏雨,并断水造成无法使用。 2.此方签了五年,合同中写明:房屋漏雨有其村维修,并有其村承担损失。 3.因损失过大,以后的房费也没有交。于2009.2月搬走时受其村致止,并打了2次110,有一部分货物并没运出。 4.此房在租赁时是刚建好的新房子,问他有手续么,他说有,以后拿来,(此事合作以后退出的一同去的合伙人知道),以后要过几次,一再推脱。才知道他的房子根本没有合法手续,是违章建筑。 5.于5月其村相约定的仲裁委提起申请,我提起反请求,要求返还租赁费,赔偿装修费,下雨淋坏的损失,和因阻拦造成的货物变质损失,淋坏的东西有录像。申请价值鉴定申请,而被泰安仲裁委阻拦。 6.结果仲裁委的裁决是:合同无效,支付剩余的房费,连阻拦以后的都算进去了。我支付了12000元的反请求费也不退了,我的损失匆匆一笔带过,村方说是单方行为,仲裁就不支持,录像说是传来的,也没支持。 尊敬的,1.请问他的裁决对么?仲裁员是不是违背了道德? 2.他没有合法的手续是否该退房费? 3.是否该赔偿我的损失? 4.以后我该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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